德国垃圾分类:源头适度分类,末端精细分选

从德国模式看中国未来垃圾分类的发展与挑战

2019年6月28日

早在1996年,“垃圾分类”的概念就已进入中国,全国各地相继制定相关垃圾管理条例并实施,但并未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初,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7月正式实施,上海市民和各企业单位需严格按照管理条例来进行垃圾分类,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除此之外,北广深等各大城市也针对垃圾分类相继立法,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根据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能安全部2018年的报道显示,2015年德国的生活垃圾产量约为650万吨,但其循环利用率高达79%。同时,德国尝试采取不同措施从根源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提高民众环保意识,减少塑料制品的生产等。德国拥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自觉环保的群众基础,其丰富经验可供我国垃圾分类的未来发展参考。


1972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这是德国第一部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侧重于垃圾的末端处理,后经过四次修订,改名为《废弃物避免及处理法》。该法引入了垃圾分类、减量和回收利用的理念,德国法律治理理念由此从末端向前端治理转变。此后,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如《循环经济法与废弃物处理法》,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生产者责任制,规定了“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末端处理”的垃圾处理次序,确立了“生产者付费”和“污染者付费”等原则。


在德国,常见的垃圾分为以下九大类:有机垃圾(或生物垃圾)、包装垃圾、废纸垃圾、玻璃垃圾、特殊有毒垃圾(电池等)、大件垃圾、衣服垃圾、建筑垃圾、剩余垃圾(灰尘、污垢、烟头等)。日常生活中,会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来区分不同的垃圾,例如生物垃圾用棕色或绿色垃圾桶,废纸类垃圾用蓝色桶,包装垃圾用黄色桶,剩余垃圾用黑色桶等。德国各联邦州采用的垃圾分类颜色不一,家庭用的垃圾桶或塑料袋也依住宅类型而定。为了节约垃圾收运成本,各类垃圾都有统一收运的时间。每年年初,垃圾处理公司会向居民发放本年度各类垃圾的清运时间表,如果居民错过了某次垃圾收运的时间或是某次因为分类不正确被垃圾处理公司拒收,则要再等一周甚至一个月才能轮到下一次收运。因此,居民为了避免垃圾堆积如山,也会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德国先进的科学技术也为垃圾源头分类和末端处理提供了保障。德国处理垃圾的原则为源头适度分类,末端精细分选。在经过以上不同分类回收垃圾之后,再通过分拣垃圾进行终端处理环节,即堆肥、焚烧、卫生填埋等。该过程由不同工艺技术支撑完成,例如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技术可通过远程监控了解垃圾车的位置和状态信息,并对收集到的垃圾进行远程监控。基于识别技术的垃圾分类机器人根据不同的分类指令抓取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大大提升分拣垃圾的效率。


2016年中德科学中心汇集中德专家,组织发起了中德双边论坛“垃圾减量与回收:源头分类的挑战与出路”,着重讨论了中国垃圾分类减量、不同垃圾的资源化、垃圾循环利用等热门议题。未来,中国将从培养公民意识、技术完备、政策支持、法律法规完善等各方面借鉴学习德国垃圾分类管理经验,中德两国关于垃圾分类的交流与往来也将不断加深。德国莱欣助力中德交流,与中德企业共同搭建起一个互相探讨的平台,为解决垃圾分类造成的诸多问题提供有益的解决思路,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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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明镜周刊;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能安全部;中德科学中心